【財團法人私立學校興學基金會113年度未指定學校捐款分配經費支用與結報說明】 1. 經費支用方式與計畫憑證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第四章與第八章規定辦理。 2. 計畫之結報,至遲應於計畫核定執行期間屆滿後二個月內檢附成果報告向本會辦理結報。